2013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013-03-12 11:07:3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除特殊情况经招录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由审批机关核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被录取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2。

  七、其他

  报考公安、监狱系统公务员的有关事项,请查阅有关招考简章。有关招考简章及本次招考的信息发布,请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或出版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考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本简章有关问题解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0535-6785083 678511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683333


 
附件:
1.2013年烟台市机关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2.2013年烟台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3.2013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4.2013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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