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013-03-12 11:08:01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淄博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dzb.hrss.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类型为JPG、不超过20KB)。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淄博市公务员招考职位中所列的选调生职位,仅限在我市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填报;定向考录职位,仅限我省及我市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报。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区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报考市劳教所各职位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目测和现场资格初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大学专科报考者)、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以及《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目测项目及有关内容审核表》(后四项从报名网站下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地点:淄博市森林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张店区金晶大道东一街4号,市交通银行北邻)。目测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6:00。参加现场目测者不得由他人代办。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淄博市范围内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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