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03-11 14:38:12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社保局批准,丰台区委政法委拟面向全区各单位公开遴选在职公务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丰台区委政法委业务岗位科员级公务员1名(含前学历是硕士研究生现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主任科员)。

  二、遴选范围

  全区各单位科员级在职公务员(含前学历是硕士研究生现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主任科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同等条件下,通过司法考试优先录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7、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8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印章,于3月15日下班前将《报名登记表》送区委1号楼217房间。

  (三)考试安排

  拟定于3月底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遴选程序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笔试、面试、公布成绩、组织考察、体检、研究决定等程序择优录用。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

  (联系人:宋雪梅;联系电话:8365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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