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职位表(2815人)

2022-02-20 10:44:46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规定,重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2815名。报考者可于2022年2月18日起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以及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重庆市辖区户籍人员(包括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2年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2月。

除本公告有明确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的时间之外,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应在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

2. 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区县辖区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除本区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对非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3.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其对象是指我市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满2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满3年及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满2年及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本区县工作满2年且历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事业编制人员、入伍地或退伍地为本区县的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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