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4-01 12:39:58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为补充公务员,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本市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选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5、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6、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8日至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力资源科(观澜二中综合楼406)。

  2、报名提交材料

  ①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②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③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⑤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目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相关事项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日内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公布,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5的,则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发布

  总成绩及考察公告于面试后5日内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上发布。

  (四)组织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各职位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交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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