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2013-03-20 23:59:22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一、计划和职位
  江苏省委政法委从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为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省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省综治办、省依法治省办、文字综合职位的应是科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省综治办职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有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依法治省办职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法律及相关专业;
  2.熟悉依法治省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有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文字综合职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文字材料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报考信息化管理职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现职级副调研员以下;
  2.科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调研员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管理和运用专业技能;
  4.具有3年以上机关信息系统规划、实施及项目管理经验。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25日9:00—3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在南京市设立考区。报名后,及时上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省委政法委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3月31日12:00—16:00登陆报名的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7日—4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政法委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4月20日8:30—11:30。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省、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县(市、区)以下机关报考人员加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省委政法委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省委政法委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省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393915
  (二)公告和报名网址
  公告网址: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jszzb.gov.cn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gwyj.gov.cn
  报名和成绩查询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附件:2013年度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公开选调职位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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