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4 11:21:0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须为标准扫描件,边角完整,文字、图片、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清晰可辨。上述提供的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模糊不清、不齐全等情况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同时须一并提供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3)报考者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且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学校于2024年5月11日下午18:00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报考者资格初审结果。

  2.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原则上应由报考者本人在2024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携带《报考信息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报考者本人因故无法到现场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材料现场资格复审,受托人应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17室(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注意事项: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按岗位要求所需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三)岗位调整

  专技岗位开考比例为2:1。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四)招聘考核

  1.考核环节

  招聘考核采用专业(业务)能力测试(包括试讲、专业答辩,个别岗位含技能测试)方式,对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业务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等进行评估。考核设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考核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和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增设笔试环节

  当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时,在专业(业务)能力考核环节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科目参照《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业务)能力考核环节的入围人员。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专业(业务)能力考核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环节的依据。

  招聘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单位

  体检工作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自行承担。

  3.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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