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112名教学及人员公告

2013-05-23 15:11:10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原人事部令〔2005〕第6号令)文件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及其他工作人员共11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类高等院校,创立于1978年12月,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181亩。

  学校现已形成包括普通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中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有本科招生专业52个,16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 2013年3月我校新增教育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三个博士学位点。

  目前,学校现有18个学院,有各级各类学生25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066人(含附中351人),大学部教职工1715名,其中专任教师988 人,教授144人,副教授358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382人。学校有4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9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立项11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 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6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

  学校使用汉语、维吾尔语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版《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入选中文核心期刊(CSSCI)目录和北京大学“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是新疆唯一入选双核心目录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学校先后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教师40人,与13个国家33所高校签订校际合作协议96个,外派汉语教师 42名、志愿者33名,359名师生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培训、进修和攻读学位。学校在吉尔吉斯和塔吉克建立孔子学院,吉尔吉斯民族大学孔子学院连续两年被国家汉办授予“优秀孔子学院”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

  在未来的发展中,学校党委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在自治区基础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实现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教学岗53人、非教学岗59人(详细情况见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学、非教学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至5月 31 日。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7、各招聘岗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9、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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