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大连外国语大学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4-03-22 20:02:41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学校官方网站(hr.dlufl.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招聘计划予以核销。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外国语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1-86111225

  纪律监督电话:0411-8611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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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大连外国语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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