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牡丹江医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30 16:40:17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5.应聘者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在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必须填注,否则不予认定。在现场确认时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四)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

  (4)《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相关部门盖章,已就业由工作单位盖章,未就业由所在社区或学校盖章);

  (5)《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附件5);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须提供所有已取得学历的认证报告);

  (7)学位认证报告(应聘者须提供所有已取得学位的认证报告);

  (8)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须提供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4)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的考生需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

  (2)提供材料有缺漏,并不能按时补齐相关材料的;

  (3)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考生自行填写准考证电子版并彩色打印,经现场审查合格的,由工作人员盖章确认。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急需或紧缺岗位,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笔试科目请查询招聘计划(附件1)。

  通过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若达不到3:1的比例,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应聘者自行查看,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2.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人数按照3:1的比例进行,若达不到3:1的比例,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应聘者自行确定,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相关。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按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应聘者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应聘者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应聘者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应聘岗位或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在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常规检查项目。

  六、复查复核

  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精神心理等方面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在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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