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1-02-07 21:25:2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实施院校之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示范试点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900亩,建有翠柏校区、风华校区和杭州湾校区三个校区,下设11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140人,全日制本科学生1376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1日9:00时至3月4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5日9:00时至3月8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3月9日9:00时至3月9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时至3月10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包含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相关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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