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13-03-20 12:20:31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我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热爱教育、卫生事业,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四)年龄要求:各岗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岗位表。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系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2013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经市编委会批准的招聘计划共12名,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单位 所需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年 龄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口腔专业 1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医学检验专业 1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医学影像专业 1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推拿专业 1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护理专业 4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药剂学专业 1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药物化学专业 1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中药药剂学专业 1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英语专业 1人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以下
合计 12人    

  以上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备案登记。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按招聘方案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现场确认: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试费每科45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3(特殊专业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1:2),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考计划数,报考取消职位的原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相应职位。

  (二)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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