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公告

2024-04-23 10:52:02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

  3.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

  5.1号、2号岗位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3号、4号、5号岗位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与岗位职责相关专业的博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0日—5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站报名

  报名网站:(http://111.43.18.109:81/zp.html)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政审表》(附件4),签署政审意见,并盖章签字(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政审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政审意见、其他人员由社区提供政审意见或由辖区派出所提供无犯罪证明)。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7)报名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学生干部证明或兼职辅导员证明,加盖院系或校级组织公章等佐证材料,参考模板(附件5)。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网站其它附件内。附件材料名称格式:应聘单位+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学历,例如:“辅导员+09+王**+硕士研究生”。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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