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医科大学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4-22 11:54:16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三)资格初审

  在招聘系统中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在线审核。初审合格者可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师岗、学生处辅导员岗和财务处其他专业技术岗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其他岗位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岗位计划人数/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成绩出现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应聘者须持资格复审表、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线下进行审核。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本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应聘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教师岗:采取“模拟讲课+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各教学单位自主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授课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各为100分,模拟讲课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2.辅导员、实验技术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别由学生处、用人部门(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如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模拟讲课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10%

  2.辅导员、实验技术岗、其他专业技术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通过组织加试方式确定。

  (八)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手续办理

  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签署聘用合同。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未能报到或签署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位递补

  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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