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12-09 10:35:25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

  1、考核方式

  (1)考核采用试讲(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或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均采用百分制。

  (2)教师岗位(1-11号)采取“试讲+面试”的考核方式,非教师岗(12-17号)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根据试讲或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试讲或笔试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综合分析、情景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及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

  (4)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考核总成

  绩不低于70分,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时间与地点:将通过江西卫生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网发布,请登录查看。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学院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学校明确的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五、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所有岗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博士研究生享受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六、其他

  1.本公告由江西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潘老师、郑老师0791-85772136

  监督电话:0791-85772138(江西卫生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2.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赣通码完整页面截图(方法:微信搜索“赣通码”,进入小程序,申领赣通码,完善个人信息生成个人健康码);(2)现场资格审核日前,本人近14天旅居史完整页面截图(可编辑短信“CXMYD”发送至手机运营商查询);(3)应聘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拍照或扫描电子版(纸质版资格复审时提交),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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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下半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2020年下半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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