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2020-12-07 13:12:18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4.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四)考试(笔试、面试)

  招聘考试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分别采取“笔试+面试”、“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性知识,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的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或经自治区供销社核准降低比例后开考。

  (3)面试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岗位,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没有达到1:4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到或超过1:4的,则需安排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需经自治区供销社核准降低比例并发布调整公告后开考。

  (5)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经自治区供销社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岗位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含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须加试。

  (五)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用人部门的教职工组成。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考核对象自动放弃或因考核对象听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在通知考核单位后两周内无法完成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由学院制定体检方案,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核合格并经学院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组织参加体检。

  3.公示。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自治区供销社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自治区供销社网站和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4.聘用和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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