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我县煤矿驻矿盯守安全责任,推进驻矿安监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驻矿安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驻矿安监员2名,专职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驻矿盯守等工作。同时,按照实际招录人数1:1的比例建立备录人员库(有效期一年),对达不到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备录人员库。当招聘的驻矿安监员出现空缺时,由县应急管理局从备录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煤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矿山相关专业(煤炭生产与管理、安全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等);
5.有煤矿井下(技术或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6.男性,身体健康,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夜班不少于5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驻矿安监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汇报县驻矿安监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通过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政审、聘用等)均在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信息的,后果自负。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灵台县应急管理局(行政中心)A106办公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灵台县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4.资格审查: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当场告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音录像,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式(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县应急管理局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总成绩确定。本次招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政审人选。若笔试成绩亦并列时,其煤矿井下(技术或管理)工作经历长者确定为体检政审人选。
考试总成绩在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试题及面试试题均由县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制;笔试监考人员及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抽组。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政审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
1.体检。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达不到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公安部门对政审人选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政审结论。
因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政审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五)公示。
县应急管理局对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查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形成的人员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集中岗前培训。
对确定聘用人员由县应急局统一组织不少于48学时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安排上岗,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出现的人员空缺,从备录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二)签订劳动合同。
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县应急局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出现的人员空缺,从备录人员库中进行补录。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县应急局决定是否续签。
(三)日常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县应急局每月对聘用人员出勤情况、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学习提升等情况进行核查和考核,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下井补助、高危行业补助、工龄工资、年度安全奖等5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3500元/月;
2.下井补助:1500元/月;
3.高危行业补助:500元/月;
4.工龄工资:按每年100元计发,工龄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起算;
5.年度安全生产奖:驻矿安监员能认真履职,所驻煤矿年度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年终按6000元/年标准给予每名驻矿安监员一次性安全奖励。
六、保险经费
1.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和购买有关保险。
2.被聘用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主缴纳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200元/月)。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考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公开招聘公告和考试情况将通过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告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灵台县纪委监委0933—3621311,报名咨询电话:灵台县应急管理局0933—3626055。
附件:灵台县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报名登记表.doc
灵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ngtai.gov.cn/zwdt/tzgg/art/2025/art_01a73f80144441dd8ecb7eb68d762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