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富民县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图书管理员辅助岗1名。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招满为止。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图书、计算机、艺术类相关专业优先)。
(四)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同等条件下,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5.原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即日起工作时间内,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富民县民族文化广场图书馆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册、学历学位证书,及满足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1份。
(四)审核:由富民县图书馆进行资格初审。
(五)聘用: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通过面试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累计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
(六)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按照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七)薪资待遇:2000元(含财政补贴部分及用人单位补贴部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民县文化馆负责解释。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11166
文章来源:http://www.kmfm.gov.cn/c/2025-01-26/69611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