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邮政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从事天津市邮政市场监管一般性辅助工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能够长期稳定工作;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政府机关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大学本科及以上;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持有C1驾驶证;
6.不存在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不适宜录用的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工作,工作地点为和平区。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应发工资约3500元左右;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相关福利。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2月20日--12月27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报考天津市邮政管理局”,邮箱地址为:tjsyzgljrsc@163.com。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面试。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的恕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入职。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按期完成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简历中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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