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充实工作力量,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市中医药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2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3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见《宜宾市中医管理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社会形象佳,干群口碑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6.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8.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5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0:00至12月24日18:00截止,应聘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按网络提示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所在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可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并按网络提示上传20-30kb的JPG格式近期标准免冠照片,报名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定期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信息,检查提供资料是否齐全、照片审核是否通过。
(二)资格初审和岗位调整
资格初审(截止2024年12月24日20:00)时间截止前根据报名者填报信息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使用。笔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12月25日10:00至2024年12月27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选调考试所有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与考试成绩同步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
(五)资格复审
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字盖章纸质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1份,到市中医药管理局参加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一次,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市中医药管理局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取政治审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的,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如发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向市人社局举报。
(二)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831-2323373
报名故障处理电话:0831-8247222
重要提示
请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你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大学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9—20××.06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6—20××.09 待入学;
20××.09—20××.06 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事业单位需标注公益一类或者公益二类)工作,任××职务;从事XXX工作。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事业单位需标注公益一类或者公益二类)工作,任××职务;从事XXX工作。已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
部分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在个人简历处明确填写,比如:本人具有2年以上人事(办公室综合管理、党建、纪检)工作经历。
(2)“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退休或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点击查看>>>
2.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资格复审使用)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29027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