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为了做好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建设和完善海南省图书馆人才队伍,优化人才专业结构,提高政务效率,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图书馆岗位设置和人员情况,制定此公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图书馆为我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系隶属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的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22个,财政定额补贴人员编制90个。目前财政定额补贴人员空岗7名,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人员专业技术人员7名。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人员7名,具体详见《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及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年龄需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13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3.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海南省图书馆网站发布。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图书馆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至2024年12月19日12: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00 。
2.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240》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图书馆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留意手机短信。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必须一致。
4.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加盖院系或学院公章);
(4)国(境)外留学回来的报考人员、国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中专业(方向)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
(8)《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资格审查及查询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材料不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过程中,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证书、应聘资格和条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公开报名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的人数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图书馆官网公告。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图书馆官网上公示3天。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图书馆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名材料未提供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考生诚信承诺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相关规定组织面试。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图书馆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方面。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前,在海南省图书馆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图书馆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图书馆承担。财政定额补贴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我馆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结果在海南省图书馆网站上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六)公示
在海南省图书馆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图书馆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拟聘人员后,我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拟聘人员《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等报送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图书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其他手续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人事处:0898-65225560(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图书馆纪检监督:0898-65220566(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海南省图书馆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5231618、65239268(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 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财政定额补贴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图书馆
2024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lwt.hainan.gov.cn/xxgk_55333/0200/0202/202412/t20241210_3783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