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隶属南阳市教育局,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全国文明校园。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教师需求,决定开展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2025年校园招聘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人数
通过校园招聘形式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25届毕业生60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生要求师范专业;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
三、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4.本科生年龄要求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校园招聘职位表》)。
6.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网站(http://www.nyswx.com/)、微信公众号(名称: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高校校园招聘现场进行发布。
(二)报名
1.线上报名: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登录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网站(http://www.nyswx.com/)、微信公众号(称: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下载填写《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按(“姓名+学科+就读学校”命名)以PDF格式上传到指定邮箱(371699711@qq.com)。
2.现场报名: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学校将赴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进行校园招聘,凡符合应聘条件有意报名者可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现场填写《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本人于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5:00到现场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生须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个人简历一份(含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笔试与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1.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大于1:6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及与教师岗位匹配的情况。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6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直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招聘资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3.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刘老师 0377-66005072 17537701588
监督电话: 0377-6313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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