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雪山公证处是经云南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部备案设立的公证机构。因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
01、招聘岗位
岗位:公证员助理
岗位人数:2名
02、岗位职责
1.解答公证业务咨询;
2.协助公证员审核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起草法律文书;
3.外出调查取证;
4.其他公证业务及事务辅助工作。
03、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品行良好,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者优先;
4.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文书处理能力;
5.热爱公证事业,团结协作、乐于助人,乐观开朗、踏实肯干,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协调,具备敬业、诚信、忠诚、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性别:男;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无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党政纪律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被开除或辞退的记录;
04、薪资待遇
1.薪资按丽江市雪山公证处聘用人员薪资办法执行,具体薪资待遇面谈。
2.其他福利待遇:
(1)员工定期体检以及其他员工关怀;
(2)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等;
(3)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
05、招聘程序
1.投简历
请将个人简历(格式内容自拟,内容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学习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图片或文档形式发至邮箱ljsxsgzc@163.com;
联系电话:0888-5188191、5128323
联系人:秦老师
投递简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9日
2.岗位能力测试、政审、体检
报名材料经我处统一审查后,电话通知进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通过者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3.录用
经过招聘程序后决定拟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06、其他告知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应聘信息和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招录资格,并将发现虚假信息事宜报有关部门。
2.公证处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等招聘事项;投递简历截止时间后10日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即表示未进入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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