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史研究室拟委托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往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史研究室从事相关工作,工作地点大足区国梁镇(饶国梁纪念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单位安排及管理。
(二)限居住地在重庆市大足区。
(三)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以后出生);
(四)普通话标准,具有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接受值夜班,有美术设计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一)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三)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四)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一)公开招聘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起至2024年10月28日16:00止。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2. 报名要件: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普通话证书、近期五寸上身照。
3.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打包(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电子档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之前进行,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具体时间由公司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招聘条件结合用工单位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笔试、面试
(一)笔试+面试
当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超过20:1(不含)时,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行政办事员专业知识,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公司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确定,当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同时进入面试,根据行政办事员专业知识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二)面试
当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低于20:1(含)时,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由用工单位和公司共同组织,面试综合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七、体检和政审
通过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一般入职体检等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国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政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向政审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八、考察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由公司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协商人员是否递补以及递补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公司公告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及待遇
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流程合格后予以聘用,工资福遇为3500元/月,由国衡公司与其完善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并定向派遣至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史研究室。
合同期满后,公司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史研究室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应聘者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zwgk_53321/fdzdgknr_53323/gzgx/qtzk/zkgg/202410/t20241021_13723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