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10-16 11:15:1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均承担着相关检验和科研任务,目前专业人才较为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单位检验能力和科研水平,满足相关检验工作需要,拟选聘6名博士研究生充实以上3个单位优秀人才队伍。

五、选聘范围

要求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1.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hebeizhijianyuan@sina.cn;2.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455787538@qq.com;3.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renshike@nepp.com.cn)。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截止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清晰,不大于3M),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凡本人填写和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分别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并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具体负责,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体检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分别对拟聘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考核、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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