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州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办发〔2021〕12号)、《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14〕33号)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大理州档案馆、大理州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中心2024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大理州内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详见《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县市(或乡镇)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
6.在原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满足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0月。现取得职称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符合岗位要求职称系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新招录、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不得调配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等面向社会公布《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岗位拟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按比例核减岗位选调人数。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24:00。
2.报名提供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1)报名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方可报名,并填写《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②毕业证、有效身份证。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插入照片)电子文档及上述各项材料PDF文件打包后发送至dlzdag@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报考单位及岗位代码+姓名”,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1.2024年11月5日至11月6日,由大理州档案馆、大理州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中心分别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按比例核减岗位选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