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大理州行政学院)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10-16 11:43:53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联系人: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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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2024年11月5日至6日,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即可参加笔试。

2.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选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到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4.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考察成绩加权计算,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笔试、面试、考察考核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笔试、面试、考察考核成绩分别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相加计算出综合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文字材料写作等综合素质和干部教育培训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总分100分。若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选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因该职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比例的,可等额或差额面试。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需准备好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进行等额考察。

2.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3.考察组由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按规定组建,届时考察组将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学术科研成果等进行实地考核考察、评分。

考察结束后最终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考察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须到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人选及公示

按照选调单位人员需求和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适应等情况,由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大理州行政学院)校(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及拟任职岗位。选调人员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公示期间因反映问题经查实而取消选调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将在完成转任手续后一个月内确定选调人员岗位,确定岗位在州人社局核定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调动人员要服从组织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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