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收优秀专业人才,优化工作队伍结构,促进干部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14〕33号)、《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州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办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经州委编办、州委组织部批准,决定开展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大理州行政学院)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大理州州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在大理州县(市)工作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大理州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党校工作,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党校(行政院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8日后出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8日后出生)。
5.在原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满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现任职务(职称)以报名前的所任职务或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试用期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州级相关媒体(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至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24:00。
2.报名需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并已盖章的《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大理州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和《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大理州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
(3)符合报考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并将《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大理州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插入照片)电子文档一同打包后发送至大理州电子协同办公系统邮箱zwdxzy@dali.yn.cegn.cn。邮件标题为“姓名+电话号码”,未按规定上传报名材料或上传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并由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报名者须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未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未经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