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报名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至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人员及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至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房间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7)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将该岗位调整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本次考试在邢台市区设置考场,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考生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资格证、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