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后,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对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学习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本公告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51)85915790、85915713、85915577
联系人:冯老师、云老师、暴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0451) 85915511
附件: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09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405E3D68A6B0D47E0630A0012AC0946&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