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2人公告

2024-10-15 10:06:29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3)应聘者本人学习经历中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阶段)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应本科、研究生学习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原件1份;港、澳、台地区或国(境)外留学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1份。

(4)招聘岗位专业对研究方向有明确要求的,报考者须提供学历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应聘者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层级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应聘者本人中共(预备)党员身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佐证材料需加盖应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并由负责同志签字。

(7)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已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履职期或合同期内的。须提供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者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1份。如因拒报、瞒报劳动关系等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我院保留向该应聘者追究责任的权利。

(9)现场确认材料中的复印件材料须与原件完全一致。

3.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报考者,于现场确认程序完成后当场扫码完成缴费,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现场确认且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标注为急需、短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于学院官网发布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后的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对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同时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招聘,不设置岗位开考比例限制。报考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请报考上述岗位的应聘者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面试考核有关通知。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现场确认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考试公告中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限内,登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个人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本公告中发布的联系电话取得联系,及时沟通解决。考试时,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含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

(1)报考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顺序为先笔试再试讲。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进入试讲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名单。急需、短缺的岗位招聘,经学院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且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类别岗位笔试平均分值以上。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试讲入围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试讲入围名单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2)报考辅导员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顺序为先笔试再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急需、短缺的岗位,经学院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且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类别岗位笔试平均分值以上。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入围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入围名单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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