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2人公告

2024-10-15 10:06:29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发展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的高职院校,属公益二类(副厅局级)事业单位。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是我党在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一所建筑类职业技术学校,经过整合于1998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和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建制高等职业院校,历经70多年的办学历程,铸就了严谨的治学态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结出了丰硕成果。学院依托土建相关行业背景,不断激发自身发展潜能,始终着力提升自身办学水平,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未述事宜,详见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主页学院概况——学院简介,网址:http://www.hict.org.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详见《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条件:

1.报考者须年满18周岁,即2006年10月14日及以前出生。

2.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为推动学院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年轻化,报考男生公寓辅导员、女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应聘者,年龄须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六)学历条件:

1.报考者原则上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列明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2.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大学本科学历招聘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4.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建筑与土木工程”,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招聘岗位专业对研究方向有明确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七)职称条件:

报考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有明确要求的,应聘者须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序列应与招聘专业一致、相关或相近。

(八)招聘岗位要求须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中共(预备)党员相关佐证材料。

(九)应聘人员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考岗位列明的其他要求。

(十)报考者被录取后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根据岗位工作性质,辅导员、专业技术人才两个岗位类别为坐班岗位,坐班岗位人员聘用入职后需参照学院现有行政、教辅人员坐班考勤相关规定执行;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聘用入职后,需根据用人部门工作安排在相应工作岗位上坐班服务不少于12个月。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