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范围,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6.应聘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8.报名期间,应聘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10.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
11.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8:00。重点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考试工作计划11月上旬安排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进行,请各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合理安排时间行程。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同一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足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同一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超过30人的,将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以指定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引进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将不纳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3.成绩计算。
增加笔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进行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应聘人员,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人选。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