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8:00。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陇南徽县人社局”“陇南徽县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资格复审
1.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打印件)。
资格复审时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
(4)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形象气质、以及思维的逻辑性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优先聘用情形”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综合成绩通过“陇南徽县人社局”“陇南徽县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5.本次公开招聘参加面试人员(除本次已聘用人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纳入徽县司法协理员人才库。本次招聘结束后,全县司法协理员如有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程序后聘用。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对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并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政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徽县人社局”“陇南徽县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徽县司法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就职乡镇司法所,选择后不得更改。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县司法局备存,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