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陇南成县招聘司法协理员17人公告

2024-10-14 15:26:32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成县发布、成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1.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可适当放宽比例限制。

2.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在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优先聘用情形”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确定后,通过成县人民政府网站、陇南成县发布、陇南成县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成绩。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陇人社发〔2017〕23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进行,由县司法局出具审查结果。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成县发布、成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体检、政审等补录工作。

六、聘用管理及保障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性质为司法行政机关日常运转和基层法治建设中担任辅助支撑的非政法干警身份人员,不纳入司法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政法干警身份人员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上岗后的考核由成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劳动合同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根据《陇南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参照成县警务辅助人员依照陇南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的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标准,社会保险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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