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沧州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0人公告

2024-10-12 20:50:1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量可调整到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笔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以岗位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对拟试讲人选的报名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和信息确认。

证件审核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证件审核环节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讲

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试讲。小学、初中岗位试讲内容均为沧县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官方指定媒体查询。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按报考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试讲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审核考生报名条件、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不按要求参加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待聘人选,参加培训和选岗。

(十)培训和选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按所报学科岗位,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校。如选岗出现缺额,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培训选岗确定聘用人选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岗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三)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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