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或红塔区教体局参加资格复审。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按违约处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五、待遇
1.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红塔区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2.对于符合《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经自愿申报、评审择优后,可分别享受5万元、3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招聘时,涉及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本公告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1.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13708772998(李老师)、18608771928(段老师)
2.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
附: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0930351&cat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