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进行通知。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或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400-1629-400转1505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43F50953480CC12E0630A0012AC7EA5&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