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属编外合同制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2个月,同时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
2.薪酬及福利: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雨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能够胜任基层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通过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3912/bm.html)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岗位条件 | 笔试科目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 | |||||
1 | 专职人民调解员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1.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人民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材料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者,可不限专业。 | 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 |
说明:
1.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投送《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至邮箱2194335014@qq.com(报名资料文件包名称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9:00—10月20日(星期日)24:00。
网络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9:00—10月22日(星期二)17:00。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