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察。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察不赋分值,作为选调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6.调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选调意见,汇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程序提交县长办公会议审定,依据审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入编、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 0933-3604008
县委编办 0933-3621866
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县教育局 0933-3823036
县卫健局 0933-5932293
附件:
灵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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