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甘肃定西市第二批赴外引进人才公告

2024-10-12 21:08:32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好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聚焦全市产业发展和各领域人才需求,持续加大人才吸纳集聚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聚力保障高质量追赶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定西市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第二批赴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详见附件1,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详见附件2,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详见附件3。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中小学校引进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入职备案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或者正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者副高级职称人员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类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放宽年龄条件。

(五)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学位报名,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需提供不同层次的学历学位)。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取得全省有效职称,且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引进留学人员为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高等教育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开除公职的;在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已在定西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赴外引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我市在相关高校组织的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到定西市2024年度第二批赴外引才工作,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考核、签约、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流程。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就近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报名时须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主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除外);往届毕业生提供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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