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力量,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司发〔2024〕113号)和市委政法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在加强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中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意见》(陇政法发〔2024〕46号)等文件精神,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40名,由武都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40个基层司法所工作。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主要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综合业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及乡镇(街道)政务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及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验结果为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武都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之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相关组织处理的;
5.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历人员(含警务辅助人员、书记员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实施,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陇南武都发布”“陇南武都人社局”“陇南武都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账号。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JyZ69rWwiE,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毕业证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