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9日,考试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过多无法在现场进行笔试,则笔试工作另行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根据考试情况分卷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入闱人数不足1:3的,合格线上人员全部入闱,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下一环节。面试名单公布后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1开头)考试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现场组织实施,非现场组织实施的由招聘单位另行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1开头)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31开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岗位代码21、31开头的面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有关事项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高分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以下)。
5.其他事项。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所有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签约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签约人员,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签约,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在合格线上人员中递补一次;非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现场签订聘用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须提交书面申请。
2.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单位可在考生毕业前完成考察,待正常毕业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分批次对拟入闱人员组织体检、考察,除2025届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须在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考察。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