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全面从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支持与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面负责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主要包括: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支持;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管政策与法规研究;民用核设施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辐射环境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科学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支持、技术保障水平,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全国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截止2025年毕业时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截止2025年毕业时京外生源原则上本科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习成绩优秀,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外语水平;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6.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京外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或留京的有关政策。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1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名后由中心综合研判确定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16:00期间,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hrr.mee.gov.cn),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请务必全面、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规范填写专业名称及代码)。本次招聘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
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考生可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尚未被审查的可以联系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考生须如实按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采用线上笔试形式,考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
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既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考试总分值为100分,笔试分数不足60分者不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