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笔试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以时政、市情、森林资源管护等基础知识为主,考点设在庆阳市西峰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考试。
原则上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试人数不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由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专职聘用制护林员领导小组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面谈、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突方面的心理素质及能力表现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考核。达不到面试考核比例的,笔试测试合格线以上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五)组织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本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纳入初步人选名单。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六)人选确定
对拟聘用人员在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和主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经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七) 签订合同
聘用人选确定后,甘肃省子午岭基层林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子午岭国有林场专职聘用制护林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四、工资待遇
专职聘用制护林员薪酬标准按照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庆阳市财政局印发的《子午岭国有林场护林队伍建设保障方案(试行)》(庆市人社发〔2022〕172号)执行,初次工资基数为4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月,岗位工资人均65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招聘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