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进行公布。
(十)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十一)考察
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三)聘用
1.拟聘人员须持毕业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5093156。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85-0991
技术支持电话拨打时间:10:00-14:00,15:00-19:00(工作日)
附件: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下载)
2.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410/44f72b6f140f4209a6b5dff4d3b153d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