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西安经开区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招商人才队伍建设,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岗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3个岗位18人,分别为高级招商经理岗位3人、招商经理岗位10人,招商助理岗位5人。招聘人员类别为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层级序列工作人员,其中高级招商经理和招商经理为A类岗位,招商助理岗位为B类岗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应聘高级招商经理岗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应聘招商经理和招商助理岗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条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应聘A类岗位须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同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6.应聘B类岗位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招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工作经验要求说明
1.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1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份的,视为满1年);
2.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具体为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公章)。
(五)招商项目案例和招商项目信息要求说明
1.招商项目案例要求:
(1)项目应与报考岗位的工作经验要求以及自身工作岗位相关。
(2)项目案例由案例自述和佐证材料两部分构成。
①案例自述由应聘人员撰写,在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提供,主要描述项目目标、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实施效果以及本人在项目中担任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
②佐证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应包含项目实施单位对案例真实性和案例自述内容真实性的确认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其他可以支撑项目案例的证明材料。
(3)高级招商经理岗位放宽条件要求的项目案例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案例自述中还应包含自主获取招商信息及成功招引的详细表述,如信息来源、推进过程、落地流程等。
②佐证材料还应包含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内资或不低于5000万美元外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实际进资凭证。
③佐证材料还应包含可证明成功招引的相关材料,如企业在引进区域的工商税务关系、建成投产宣传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