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劳动合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承诺书、《中共三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信三亚”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信三亚”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应聘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信三亚”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
2.考察。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信三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