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其它岗位招聘所需的资料。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应当结合自身情况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所报岗位的“报名审核”状态,且须在2024年10月14日上午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30准时关闭,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报考岗位要求的比例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笔试结束后,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笔试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四)体能测评
见附件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
(六)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和运用
1.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2.在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优先,以上情况的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环节提供,逾期无效。
3.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具有优先情形的,按优先情形确定,没有优先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为最大化利用招聘工作成果,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全部列入储备库,其考试综合成绩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年内有效。即1年内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末位出现同分的,按上述第2、3点同分情形确定递补人选。
(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