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北华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其中非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2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北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至2006年10月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北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0月24日9:00—16:00。(工作日受理报名),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4年北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并提供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交扫描件;
2.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每样材料做好命名,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命名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如:北华大学驻男生公寓辅导员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